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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2日,河南華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華隆公司)召開2021年度董事會、股東會,并同步召開中原文化基金合伙人會議。會議召開前,集團公司嚴格按照《法人治理結構系列文件匯編》要求,履行有關審議決策程序,規范了治理流程,完善了決策程序,充分維護了集團的股東權益。
根據集團公司治理主體權責清單,4月18日,集團公司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,對華隆公司擬召開的2021年度董事會、股東會議案、中原文化基金合伙人會議議案進行審議,并擬定了審議意見。其中,華隆公司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將按程序報集團公司黨委會前置研究,并由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。
據了解,這是今年集團公司制定并研究通過法人治理結構相關系列文件以來,第一次按照《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》(豫報司〔2022〕3號)和《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工作細則》(豫報司〔2022〕4號)規定,對二級子公司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審核,對參、控股企業股東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會議議題進行審查。
集團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系列文件,是集團公司為進一步規范法人治理結構,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明確法人治理結構主體在決策、執行、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,推動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的。集團各控、參股企業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系列文件規定,將進一步規范企業管理,提高決策效率,加快推進集團“兩個現代”建設。